天津市瑞通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“复登于朝,远近咏歌。”这个“咏”字本为形声字。①是金文的形骸,从口,永声。②是小篆的形骸,因“口”与“言”义左近,故以“言”代“口”,其义未变。③为楷书形骸,在消逝异体字时将该形骸消逝了,咫尺只使用④的写法“咏”。
《说文》:“詠,歌也。”这是对的,如《晋书•谢安传》:“安本能为洛下(洛阳)书生咏,有鼻疾,故其音浊。”班固《东都賦》:“咏殷周之诗。”由“歌唱”义不错推举止“用诗词来歌咏”,如曹操《步出夏门行•冬十月》:“歌以咏志。”也即是说:以歌来歌咏志向。再如“咏梅”、“咏雪”等,亦然“歌咏”义。
“咏怀”,锚索也即是用诗歌来表达情感,如杜甫有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,阮籍也有《咏怀》诗八十二。后世作诗也常称为“咏诗”。
——左民安《细说汉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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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声字。从言,永声,永兼表意。裘锡圭在《翰墨学撮要》中说:“若是对翰墨所指的事或物有不同的着眼点,所继承的形旁就会不样。”“咏”、“詠”音义齐同,或从“口”,或从“言”,仅是表达“咏唱”事的着眼点不同,为字异体。《说文》:“詠,歌也。”徐灏注笺:“詠之言永也,长声而歌之。” “詠”意为歌唱、曼声长吟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诗以谈之,歌以咏之。”许慎谓“永、咏古今字”,很有风趣。“永”字有水势长流义,在“詠”中既表音又表义。《书·舜典》:“歌永言。”《汉书·礼乐志》引“永”作“咏”。“詠”、“咏”实为“永”加注不同义符的分化字。(孙伟龙)
——李学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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